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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针及穴位注射法禁忌 打印页面

中华秘方网 www.zhmf5.net    2010-05-16 16:30:05  

    一、电针法禁忌
 
    电针是在针刺基础上结合脉冲电刺激的一种疗法。当针刺穴位得气后,在留针过程中针体上通入特定的电流,用电刺激结合留针刺激,以达到适宜的刺激量,使针刺的效应有所提高。电针在使用过程中为避免意外的发生,除了必须遵循毫针刺的各项注意事项外,尚要重视以下各条。
 
    (一)、应按所取穴位的安全深度选取针根无剥蚀、针柄无氧化的毫针,针剌时可比一般体针时的深度略浅一些,以免通电后由于肌肉收缩致针刺深度发生变化而致意外。
 
    (二)、电针治疗仪(多为6805型)的电钮在使用前必须在零位。因电钮在大电流量的位置上而术者贸然开机,除可能发生肌肉突然痉挛而致弯针、折针外,甚至还可能发生心脏纤颤。在调节电针仪的输出强度电位器时要细心缓慢,尤其是调至接近病员能耐受的电刺激强度时更要注意,以免病人受不了突然增强的电刺激而发生惊跳。另外,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体质情况及通电后反应调节电流量,而不要仅根据患者要求盲目加大电量而造成不良后果。
 
    (三)、通电时间一般以20min为宜,可用定时钟定时,国内曾报道一例通电40min而致大面积灼伤,应引起重视。
 
    (四)、一般不要在胸背部留针,以防通电后针刺深度变化而伤及内脏;心脏附近也应避免使用电针,特别对患有严重心脏病者,更应注意避免电流回路经过心脏;不横跨脊髓通电,以防损伤脊髓甚至发生脊髓休克。
 
    (五)、对老年人使用电针,因其反应迟钝和骨质疏松,应适当减小电流量以防灼伤和骨折;对于精神病人的治疗,因其不能自述针感、易躁动,使用电针时应固定其体位,并注意其表情和反应,以防意外发生。
 
    (六)、电针治疗的刺激量大于一般的单纯针刺治疗,因此更应当注意防止晕针。接受电针治疗时,要求体位舒适。过度疲劳、饥饿、恐惧等情况下不宜接受电针治疗,如果必须治疗时最好选用卧位。电针强度过强,可引起全身痉挛,特别是在治疗精神病人时,由于电刺激过于强烈,出现过发生骨折的病例。如某一男性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予氯丙嗪150mg口服,并电针四神聪、安眠等穴,但仍见兴奋不安。后某天改针太阳穴,电流强度为50mA,通电约3s后仍吵闹不已,3min后又重复如上操作1次。半分种后突然出现全身痉挛发作,持续35s意识才逐渐恢复。但是治疗后患者行走不便,股部有轻压痛,3天后经X线片证实为因痉挛而造成股骨颈骨折。
 
    (七)、应用过一段时间的毫针,在针柄与针体的交界处很易发生折断,电针治疗中常引起肌肉较强的收缩,因此旧毫针必须常检查和调换。做过温针的毫针,针柄部常因燃艾而使金属氧化引起导电不良,使用时须将输出电线夹持在针体上。某种毫针的针柄,用染成金黄色的氧化铝丝代替铜丝烧制而成。氧化铝是不良导体,用这种毫针时也应将输出线夹持在针体上。
 
    (八)、电针仪的输出导线,很容易发生折断,折断处常在插头柄附近或近针夹处。这种折断的导线,外层的塑料皮往往仍保持完好,而内部的多股铜线已断裂,因此不易发觉。导线断裂后,在使用时或者没有感觉,或者病员感到电刺激忽有忽无,来去很突然,难以令人接受。此时要修理后再用或调换新导线。


 
    (九)、电针扶突、人迎等某些穴位,注意不可进针太深或电刺激量过大,否则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应或颈动脉窦综合征,患者可出现脉率和血压下降,心脏出现期外收缩,面色苍白,出冷汗等一系列症候。如出现这种现象,须立即将针退出或减轻刺激量,一般情况下病人可很快恢复。
 
    (十)、重视电针治疗三要素。决定电针效应的有三个要素:1、机体的失衡状态:从大量的实验材料来看,电针的效应是机体原有内在调节功能被激发加强而致,所以必须在失衡的状态,也就是在疾病的*存在下才能发挥效果。2、选择适宜的穴位:穴位是有相对特异性的,因此有效穴位的选择也是决定电针效应的必要条件。3、选择合适的电针参数:前面已经讨论,不同类型的电针参数,对机体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电针仪的参数是否适于病者的病情,也是决定效应的重要因素。此外病者的个体差异,不同的病情与情况,病人的心理状态与情绪,也可对电针效应发生影响,临床应用时均注意。以上这些,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穴位注射法禁忌
 
    穴位注射法,包括水针和气针,是将小剂量药液或消毒空气注入穴位,通过机械刺激与药物的化学作用的综合效应以达到防治疾病的一种穴位刺激法。本法最早开展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当时系将无药理作用的某些液体注射于穴位,并收到预期的效果,以后又将注射物扩展到生理盐水和小剂量药物以及经过消毒的气体等,注射部位亦从穴位扩大到周围神经部位和体表病理部位,疗效均较满意。近二十年来,在对穴位注射的适应症有较大的开拓的同时,对其副作用也有了较深刻的认识。为了避免意外的发生,临床上要重视以下注意事项。
 
    (一)、治疗时应对患者说明治疗特点和注射后的正常反应。如因注入的药物和剂量的不同,注射后局部可出现不同程度的酸胀感,4~8h内患部有轻度不适,有时不适感持续时间较长,但一般不超过一天。如因消毒不严而引起局部有红肿、发热等应及时处理。
 
    (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感染,最好每注射一个穴位换一个针头。使用前应注意药物的有效期,不要使用过期药物。并注意检查药液有无沉淀变质等情况,如已变质即应停止使用。特别是不能用过期药物作为穴位注射。如有用过期限的卡介苗作穴位注射,结果发生三例寒性脓肿,5年后随访,其中一例留有左下肢肌肉萎缩,左足背动脉搏动消失,左跟腱反射减弱等后遗症,致患者在劳动时感左下肢疼痛,并出现间歇性跛行。对肢端坏死患者进行了10年后随访,留有左小腿及左脚发育不良,左下肢较右下肢短缩1cm,左足背动脉搏动消失等后遗症,致患者出现轻度跛行及轻度间歇性跛行。
 
    (三)、注意药物的性能、药理作用剂量、配伍禁忌、副作用和过敏反应,按操作规程谨慎使用。凡能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如青霉素、硫酸链霉素、盐酸普鲁卡因等,必须先做皮试,皮试阳性者不可应用。副作用较严重的药物如氯丙嗪等,使用应谨慎。某些中草药制剂如柴胡注射液、复方当归注射液等,有时也可能过敏或其它反应,注射时应注意。值得一提的是,对小儿患者和成年人的某些穴位如合谷等,要慎用或避免使用以下药物:安乃近、复方奎宁、醋酸可的松、维生素B1、安替比林、吗啡、度冷丁、异丙嗪等。特别是前二者。主要与这些药物刺激性较大有关。即如必须应用,可用小剂量或稀释后再用。但是,不可用于小儿的合谷等穴应用,临床已发现,往往仅穴位注射0.1~0.2ml,就可造成手部肌肉损伤。


 
    (四)、熟悉穴位的解剖位置。要避开大动、静脉和神经干选穴。对躯干部,特别是颈项胸背部穴位,刺入不宜过深,防止损伤。药液注入脊髓腔和血管内,有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穴位注射时应尽量避免。在主要神经干通过的部位作穴位注射时,应注意避开神经干,以不达到神经干所在的深度为宜。如针尖触到神经干,患者有触电感,要稍退针,然后再注入药物,以免损伤神经。
 
    (五)、按穴位注射要求正规操作。不少因穴位注射引起的意外损伤,除用药不当外,尚与操作时针头不恰当的反复捻转、盲目提插造成肌肉、血管或神经的损伤有关。
 
    (六)、一般药液及空气均不宜注入关节腔。这些药液误入关节腔,可引起关节红肿、发热、疼痛等反应。如一例 58岁男性患者,因四肢关节游走性疼痛8年之病史。1970年5月下旬,淋雨趟水受寒,膝踝关节红肿疼痛,行走困难。1970年6月26日,某卫生队用自制“草乌注射液”给患者行膝眼穴位注射,注射后,患者右膝关节红肿,剧烈疼痛,经某医院内服、外敷中草药及肌注青霉素后,体温渐至正常,右膝关节仍红肿疼痛,不能屈伸。后经多方治疗,患者膝关节红肿消退,疼痛减轻。但半年后随访,患者右膝关节变形,股四头肌、股内收肌、胫前肌、腓肠肌明显萎缩,右膝关节内屈达70°,伸直约130°,仅能扶杖跛行。
 
    (七)、在选穴时,应避免选用肌肉菲薄、针感特别强烈的腧穴,如十宣、人中等;对比较容易引起针刺后遗感的穴位如翳风、内关等穴,要尽量少用。
 
    (八)、年老体弱者,注射部位不宜过多,用药量可酌情减少,以免晕针;孕妇的下腹部、腰骶部穴及合谷、三阴交等穴,一般不宜作穴位注射,以免引起流产。
 
    (九)、气针法时,空气必须过滤消毒。更须注意不可将空气注入血管,以免引起气栓等严重后果。
 
    (十)、 临床穴位注射操作时,还应因人制宜选择适宜针头,进皮后进针要慢,最好不要直刺,针与皮肤呈45°~75°为宜(按经络循行方向取“迎”、“随”)。力求穴位准确,但不要过分强求针感。如患者有触电感或针感太重时,应即退针少许,针感减弱后,再缓慢注入药液,出针亦宜缓不宜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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