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灸法,是指应用高温(主要是艾药或其他物质燃烧后产生的温热)或低温,或者以某些材料(对皮肤有剌激作用的药物或其他物质)直接接触皮肤表面后产生的刺激,作用于人体的穴位或特定部位,从而达到预防或治疗疾病的一种疗法。是针灸医学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重要的传统非药物疗法之一。
灸法属于温热疗法,与火的关系密切,火的历史在我国可以追溯到50万年前的“北京人”或80万年前的“蓝田人”时代,乃至更远。据考古学的研究,在北京周口店发掘的含骨化石地层中,就发现有遗留的灰烬和烧过的动物骨骼或土石。早在大约5万年前的原始氏族公社时期,我们的祖先就懂得了用火来取暖、熟食,尤其是1.8万年前的“山顶洞人”已掌握了人工取火的方法。灸法是随着火的应用而萌芽,并在其应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
古人在煨火取暖时,由于偶然被火灼伤而解除了某种病痛,从而得到了烧灼可以治病的启示,这就是灸法的起源.“灸”字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灼”,是灼体疗病之意.最早可能采用树枝、柴草取火熏、熨、灼、烫以消除病痛,以后才逐渐选用艾(moxa)为主要灸料。艾,自古以来就在我国广大的土地上到处生长,因其气味芳香,性温易燃,且火力缓和,于是便取代一般的树枝燃料,而成为灸法的最好材料。据《左传》记载,鲁成公10年(公元前581年),晋景公病,秦国太医令医缓来诊,医缓说:“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治焉。”晋朝杜预注解:“攻”指艾灸,“达”指针刺。汉代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中有“可火”与“不可火”的记载,其所言之火,亦指艾灸。
“灸”字在现存文献记载中,以《庄子•盗跖》最早提及,如孔子劝说柳下跖:“丘所谓无病自灸也.”《孟子•离娄》也曾记载:“今人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显然也是指的艾灸。从中可以推断在春秋战国时代,灸法是颇为盛行的。1973年在我国湖南长沙马王堆发掘了三号汉墓。在出土的帛书中,记载了经脉灸法的就有3篇,是目前发现的《内经》以前最早的珍贵文献。在医学专著中,灸法最早见于《内经》.《素问•异法方宜论》说:“北方者,天地所闭藏之域也,其地高陵居,风寒冰冽,其民乐野处而乳食,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炳,故灸炳者,亦从北方来。”说明灸法的产生与我国北方人民的生活习惯、条件和发病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
以后历代出现许多针灸方面的著作,如晋代皇甫谧的《针灸甲乙经》、唐代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都大力提倡针灸并用。唐代王焘的《外台秘要》则弃针而言灸,可见当时对灸的重视。以后从宋代王执中的《针灸资生经》,明代高武的针灸聚英》、杨继洲的《针灸大成》,到清代廖润鸿的《针灸集成》无不注重灸法。历代灸法的专著还有很多,如公元3世纪就有《曹氏灸方》,唐代有《骨蒸病灸方》,宋代有《黄帝明堂灸经》《灸膏肓俞穴法》《备急灸法》,元代有《痈疽神秘灸经》,清代有《太乙神针》《神灸经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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