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列患者不宜用头针法。
1、囟门和骨缝尚未骨化的婴儿。必须针刺者,应避开该处。
2、头颅手术部位或头皮有严重感染、溃疡和创伤者。
3、孕妇一般不主张用本法。
4、脑出血患者,在血肿尚未开始吸收,或血压不稳定者,头针宜谨慎。特别要避免过强刺激,治疗时要作严密观察。
三、眼针法
眼针法是指用毫针在眼周特定部位进行刺激以治疗全身病症的一种方法。本法始创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其创立者为我国辽宁省针灸家彭静山教授,他根据古代名医
华佗关于“看眼察病”的记载,通过数以万计的患者的反复观察和治疗实践,才得以总结并形成本疗法。早期,本法主要用于
中风瘫痪、急性扭伤及某些痛症。近年来,随着眼针疗法的不断推广和完善,其应用范围正在日益扩大。本法亦较为安全,但因为是在眼区周围针刺,所以要重视以下注意事项。
(一)、针刺时应时刻注意保护眼球,不可刺伤。每次进针后,宜以手指触摸被针部位,如皮下针体的内侧尚能摸到眼眶边缘,且令患者睁眼而无不适感,则表示安全。
(二)、针刺时要避免伤及眼睑。特别是针刺左眼第八区,右眼第四区时,不能过深,以防误伤内眦动脉,造成出血。如发生出血,应以消毒干棉球反复按压止血。
(三)、眼睑肥厚、眼睑静脉明显或眼区局部有病损者,均宜慎用眼针。